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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关于诱导第三方实施细则》情节特别严重,6月2日生效!
来源:舞泡

2025-06-06 11:38
以下是对淘宝网《淘宝网关于诱导第三方实施细则》修订内容的总结:
修订目的:保障交易安全、防范欺诈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明确平台规则,规范卖家行为,实现平台、买家和卖家三方共赢。
生效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公示通知,2025 年 6 月 2 日正式生效。
变更要点:对 “诱导第三方” 的定义、违规情形及处理措施细化与升级,明确违规边界,强化惩戒力度。
具体内容:
定义:会员发布或推送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或诱导买家跳转至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损害买家合法权益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下架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 类)/ 严重违规行为(B 类)。
违规扣分与处理措施:情节一般扣 A 类 2 分;情节严重第一次扣 A 类 6 分提升保证金风险额度,第二次及以上支付违约金、扣 B 类 12 分;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支付违约金及扣 B 类 48 分。淘宝网还可视情节采取多种措施。
规则解读:
诱导第三方情形:包括发布第三方商品或信息、诱导买家跳转至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引导买家使用非平台渠道交易或收付款等。
会员违规处理:按情节严重程度区分,包括不同的扣分、提升保证金风险额度、支付违约金及多种其他处理措施。
“提升保证金风险额度” 和 “支付违约金” 执行:情节严重当年首次违规提升 1000 元风险保证金额度(冻结 90 天),第二次及以上或情节特别严重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卖家需在处罚后 72 小时内缴存保证金,否则淘宝将采取延长交易账期、监管账户等措施。
特殊情节情形:包括行为情节特别恶劣、研究规避管控新模式并传播应用、实施群体性诱导第三方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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