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主体变更指天猫店铺在平台经营过程中,符合一定条件,则可以变更其店铺经营主体(即开店公司)。
店铺主体公司名称变更指目前经营天猫店铺的主体需要变更其在工商注册的企业名称。
举例:A旗舰店的开店公司由甲公司变更到乙公司,而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是独立注册的公司,这属于店铺主体变更;
举例:A旗舰店的开店公司甲公司去工商局做了公司更名,有工商局的变更证明,更名为乙公司,但公司就是同一家,这属于店铺主体公司名称变更,不属于店铺主体变更;
老主体即现主体,是指目前经营天猫店铺的公司;新主体是指申请变更后经营天猫店铺的公司;
举例:A旗舰店现在天猫的开店公司是甲公司,需要变更到乙公司;那么甲公司就是现主体/老主体,乙公司就是新主体。
品牌商是指商标权利人;品牌商体系内公司是指商标权利人以及和商标权利人存在控制关系的公司;品牌代理商是指以非自有品牌入驻天猫的公司。
温馨提醒:除品牌商和品牌商体系内公司外,其他的都属于品牌代理商。
同一控股股东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持有50%以上(不含50%)股份的1名或多名股东;②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1名或多名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同一实际控制人,是指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实际控制人,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①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直接或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间接实际支配公司50%以上(不含50%)表决权的投资人;
②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通过直接或间接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新老主体公司董事会、关键管理人员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投资人;
③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依其可直接或间接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投资人;
④现主体和新主体存在相同的投资人,该投资人与现主体和新主体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存在关联方关系;
⑤其他可被视为现主体和新主体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情形。
现主体和新主体是否是同一实际控制人,需要由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现主体和新主体控制人与股东间的协议、其他安排认定现主体和新主体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法律意见书》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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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商家中心】-【店铺】-【更多】-【主体变更】。
不是。天猫目前只支持旗舰店、专卖店店铺的主体,暂未开通专营店店铺的变更通道。
由于专营店更换主体涉及到企业商号的变化,并且专营店经营的品牌可以随时增减,为保证店铺及消费者的稳定性,天猫暂不开放专营店的变更申请。
店铺经营的稳定性是店铺良性运转及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因此,同一店铺半年内(即180天内),仅有一次变更机会。建议商家谨慎决策,变更后用心经营店铺,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举例:若A旗舰店变更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则2024年1月11日前不得再次申请变更。
申请变更的店铺入驻天猫须满6个月。若现主体为品牌代理商、新主体为品牌商体系内公司,且商标近6个月内未发生过转让的,不受该开店时间限制(仅限不经营“医疗及健康服务>>医学美容”类目或者“医疗及健康服务>>
整形手术”类目的旗舰店)。
举例:A旗舰店经营“男装”类目,于2023年7月1日入驻天猫,于2023年11月1日申请变更,申请变更时店铺入驻时间不满6个月。若现主体为品牌代理商、新主体为品牌商体系内公司,且商标近6个月内未发生过转让的,则申请变更时间不受开店时间需满6个月的限制。
特殊说明:经营“医疗及健康服务>>医学美容”类目或者“医疗及健康服务>>整形手术”类目的商家,还需要满足现主体和新主体具备同一控股股东或者同一实际控制人。
参见《天猫入驻标准》第十八条“同一主体开多家天猫店铺限制”,要求同一主体店铺间经营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复,且一个经营大类下专营店只能申请一家,因此,需确保店铺变更为新主体后不涉及重复铺货;
举例:A旗舰店需要由甲公司变更到乙公司,但是乙公司已经在天猫开设了A品牌专卖店或专营店,若A旗舰店变更到乙公司下经营,那乙公司在天猫就同时经营了A品牌的旗舰店和A品牌的专卖店或专营店,这就属于重复铺货,因此A旗舰店就不能变更到乙公司名下经营。
促销活动期间(如618大促、双11大促、聚划算、淘抢购等),为确保店铺及交易的稳定性,限制进行主体变更,请现主体、新主体合理安排时间,在最终确认执行变更时,避开促销活动时间段。
不可以。只要申请变更的店铺存在进行中的违规或申诉都不可以申请主体变更。